2014年7月7日 星期一

一位幸福甜蜜的被告人

◎一位幸福甜蜜的被告人
  撰文.攝影/呂嘉紋(桃園縣高原國小主任) 103/07/07(一)

今天(西元201477)傍晚開車載小樂樂回家,在準備彎進住家附近最後一個紅綠燈的空檔時間,坐在後座的小樂樂突然好奇的問我:「爸比,我長大以後,可以嫁給你嗎?」
「這……」被小樂樂這麼一問,一時之間我還真不知道要如何回答她,最後只能吞吞吐吐的回應:「那……妳回去問媽咪好了。」
想不到,家裡一樓的大門才剛打開,小樂樂就頭也不回的往三樓臥室的方向衝,然後在看到老婆的身影後就以一臉認真的表情劈頭直問她:「媽咪,我長大以後,可不可以嫁給爸比呢?」(哈哈,小樂樂在向老婆詢問時的語氣,好像是想弄清楚──如果我要和爸比結婚,必須徵得哪些人的同意?需要向哪個單位申辦呢?需要帶身分證或是刻印章嗎?)
老婆在聽到小樂樂的這個提問以後,忍不住噗嗤一聲笑了出來,不過,她隨即又以一副很想笑但是又不敢大笑的神情,向小樂樂反問:「那……媽咪怎麼辦呢?」
「嗯……」小樂樂被老婆的這個問題問得啞口無言,不過,在低頭沈思了一會兒以後,她眼睛突然一亮,向老婆提出了她的解決之道:「那妳也一起嫁給爸比好了!」
「那……安妹怎麼辦呢?」老婆又一邊裝傻,一邊繼續追問。
只見小樂樂以老神在在的模樣,慢條斯理的告訴老婆:「她也一起嫁給爸比啊!」
此時站在一旁的我突然背脊一陣冰涼,因為如果小樂樂的說法與想法成立的話,我這個善良的老百姓可是違反了中華民國的法律,我即將被冠上「重婚」與「亂倫」的罪名啊!
這將會是我第一次扮演「被告」的角色,呵呵!一位幸福、甜蜜、頗令人稱羡的被告人!
 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